注意事項

(1)臨時不搭車請先通知
請家長必須在接車前一小時通知學校,下午接送者請於3點以前告知學校(警衛室),或電話通知隨車老師或陸主任,若未請假報備,第一次開通報單,第二次通報時一併交由學務處,達三次未報備者為考量學童安全,學校將立即撤銷該生搭乘校車。

(2)無故遲到者校車不等候
家長接送未依規定時間內前往等候校車,該班校車即駛離該候車地點,並將學童送回學校,在駛離1分鐘內會主動通知家長,請家長自行負責接送事宜。

(3)確保緊急連絡人聯繫暢通
申請搭車之家長務必提供能確實聯絡上之監護人或代理人員的電話。若緊急聯絡當時所留的通訊號碼均無法取得聯連絡時,孩童安全責任,不得歸責於學校。

(4)請陪同學童熟悉候車區並按時接送
一年級新生(轉學生)開學第一週,請各位家長多陪伴孩子熟悉候車地點並規定按時接送。

(5)共同維持交通車清潔、安全
學童在搭交通車時,應注意上、下車安全。不得在車上飲食、嬉鬧,以保持車上清潔、秩序,若有違反規定,隨車老師為維護安全與公共衛生一律登記通報學務處處理。

(6)違反搭乘規定屢勸不聽將取消服務
違反上述搭車安全規定,且屢勸不聽者,為安全考量,學校有權停止繼續為該生搭乘校車的服務,敬請見諒。

(7)如欲增設新路線停靠點請洽承辦
欲搭乘校車請參照校網公佈之校車路線,欲增設停靠站請洽承辦,若無達5人以上,校車有權利不接受報名。

新學年校車路線將依照上學期路線行駛,凡需搭乘校車的學生,請仔細了解自己的路線,本校校車停靠以公車站為主,或以學生方便,選擇安全地點停靠為原則。